蔡英文(右)与苏贞昌(左)。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报》
而苏贞昌却一直赖着不走,努力为留任造势。他设法争取南台湾绿县市长公开支持留任;还制作宣传片自我歌功颂德,却因抄袭“抖音”上的梗惹来各方嘲笑。1月4日,他自行对外宣布普发6000元新台币现金,企图以“小确幸”挽回民心。台湾《联合报》分析指出,事实上,蔡苏不和由来已久。苏贞昌不想走,在不确定蔡英文的意向下,他以抢发现金展现自己并无请辞意愿,并借此逼蔡英文表明态度。另有分析直指,苏贞昌“政治算计玩过头”,只顾着自己抢风头,让蔡英文陷于被动追认的窘境,终于使“蔡苏体制”的最后一道防线崩解。
苏贞昌下台的消息随之传得甚嚣尘上。他近期宴请行政官员,被外界解读为“毕业餐会”;1月10日传出已在收拾办公室物品,并向熟识的朋友致电问候,有人问他是否确定要“休息”?他语带保留地回复“我什么都没有说喔”;11日,台湾《联合报》在头版头条以“苏贞昌今提辞呈”为题,指其当天将在与蔡英文的例会中提出辞呈。
11日,全台紧盯苏贞昌的动向。不过蔡英文办公室却没有证实收到苏贞昌的辞呈,只表示相关调整将在立法机构会期结束后进行讨论。因原定13日结束的会期延至19日,苏贞昌下台的消息也延后公布。此间苏贞昌仍核定多项重大人事、政策和预算案,被解读为“撒币救官位”,他甚至自比袁崇焕,更遭到各界嘲讽。无论怎样挣扎,苏贞昌大势已去。19日,辞职消息终于传来。
劣迹斑斑
极端恋栈的苏贞昌,在四十多年的政治生涯中,可谓劣迹斑斑。
苏贞昌。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新闻网苏贞昌在1981年县市长选举后投入政坛,是所谓民进党“四大天王”之一,2006年被陈水扁任命为行政事务主管机构负责人。卸任后,他曾代表民进党参与2008年台湾领导人选举、2010年台北市长选举及2018年新北市长选举,皆失败。2019年1月,他被蔡英文任命为行政事务主管机构负责人。
近日,台北市第三选区“立委”当选人王鸿薇发文列出苏贞昌施政时期的“五大罪状”,包括政绩不佳、家族承包官方标案引起社会共愤、态度嚣张跋扈污辱立法机构、用人失察及护短、网军治台滥用公帑等。她在“政绩不佳”中强调,台湾近几年物价上涨,民众生活越来越困苦,能源问题更是危急紧迫,且苏贞昌延误了疫苗进口采购,危及民众的生命安全与健康,却从未就此道歉。
“态度跋扈”“经常情绪失控”,苏贞昌留给外界的观感不佳。他多次在立法机构与“立委”公开“呛声”:“立委”许毓仁要求彻查“金管会”时,苏贞昌着急骂道“你叫什么叫”;“立委”郑丽文质询其是否支持台湾发展核潜艇相关问题时,苏贞昌直呛“不要脸”;与“立委”洪孟楷互呛时,苏贞昌还直接“问候洪孟楷的妈妈”……
苏贞昌(左二)在“立法院”答询时,骂国民党“立委”郑丽文,郑丽文不满跑到备询台前表达不满。图片来源:台湾《中国时报》观其从政经历,苏贞昌搞“台独”可谓走火入魔。2011年,他抛出所谓“台湾共识”概念,主张以民进党的“台湾前途决议文”为主要精神,坚持“台湾主权”立场;在担任民进党主席时,他恢复设置“中国事务部”,暗示两岸是“国与国”关系。近些年苏贞昌还屡屡放话挑衅大陆,有次他赴立法机构备询,有“立委”质问他一直挑衅大陆,是否要将台湾带向战争。他竟回应,一旦发生战争,“给我一支扫帚我都跟他拼”。
新冠疫情暴发以来,苏贞昌全无下限地操弄“反中”“抗中”,故意使用“武汉肺炎”称呼,造谣大陆“隐瞒疫情”,第一时间严禁岛内口罩出口大陆,百般设限使陆生无法返校、陆配及其子女无法归家团圆,借疫情升高两岸对立,其冷漠让人唾弃。
“台独”顽固分子爱看大陆电视剧
多行不义必自毙。2021年11月,国台办列出“台独”顽固分子清单,点名苏贞昌、游锡堃和吴钊燮,并对他们实施惩戒。苏贞昌却扬言为此感到“光荣”,遭批“跳得越高,摔得越重”。
去年3月8日,苏贞昌自称引述孙中山先生的诗文,“女人是平凡的,月朗星稀,是多少女人用晨炊点燃新的一天,把零零碎碎缝补成美丽”,不过却被发现这首诗文并未收录于《孙中山全集》,而是来自于大陆电视连续剧《走向共和》。对此,岛内网友笑称“‘台独’是口号、亲中是生活”“口嫌体正直”“民进党别再双标说一套做一套”。
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曾应询指出,从媒体报道看,苏贞昌讲过好几部大陆电视剧了,《延禧攻略》《走向共和》都在其中。她还推荐了《觉醒年代》《人世间》《正阳门下》《山海情》等大陆电视剧,并直言,“有些人口口声声高喊’去中国化’,私下却很诚实地追求中华传统文化的浸润,是不是有点人格分裂?”
苏贞昌还曾多次带着媒体在台湾庙宇的神明前发誓“这次参选如果失败就永远退出政坛”,不过每每食言,不断地复出,遭台民众讥讽“骗完神明骗人民”。精于政治算计的苏贞昌此次“终于”下台,民众拍手称快。
近来,外界盛传将由曾任台湾地区副领导人的陈建仁接替苏贞昌的职务。有评论指,只要网军治台、派系治台的乱象不改,民进党换谁都没用。(中新社微信公众号)
强化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提出了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总体要求,并就强化审判职能,健全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提出具体措施,旨在回应中医药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的需求,积极推动构建中医药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对于防病治病、维护人民健康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从以往司法实践来看,中医药知产案件总体数量偏少、司法解纷选择不足,案件类型集中、保护覆盖不全,审理周期较长、专业能力欠缺等问题较为突出。《意见》作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的专门文件,既全面覆盖了中医药知识产权各领域和环节,又立足实践需要突出了重点和难点,正是为了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解决以往司法层面对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不足的问题,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意见》出台后有望产生一系列综合效应:一是审判职能得到强化。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有赖于有力的司法支撑,《意见》的出台有助于各级法院优化审判资源,让法官在审理中医药领域原始创新、智能制造关键技术、重大科研项目相关案件时,实现“能判、愿判、敢判”,强化司法裁判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通过纠纷化解机制切实维护中医药创新主体合法权益。 二是提高行业创新的积极性,发挥专利制度共享共建的功能。通过确立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司法导向,加强中医药的专利保护,使中医药企业除了通过“商业秘密”保护外,多了一道“专利保护”的选择,这无疑为部分创新型中医药企业打了一剂“强心针”。同时,随着更多的技术被纳入专利制度框架下进行保护,整个中医药产业交流共进的格局将得到进一步打开,这有利于中医药产业的整体技术革新与进步。 三是有利于建设更高水平的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意见》从司法层面强调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既有利于企业之间建立尊重知识产权、有序竞争的秩序,又能够在全社会营造珍视、热爱和发展中医药的良好法治氛围,有利于形成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为更好地实现司法对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强有力保护,《意见》出台后,相关部门后续还需要做好相关配套和完善工作:首先,要明确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对象,平衡社会公众与中医药知识产权权利人之间的利益。中医药领域的典籍是公开的,这是属于公众的财富,而其中哪些技术具有独创性,是属于个人的,需要精准识别。可以说,区分“进入公共领域的中医药知识”和“值得通过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保护的中医药技术”是必须先行明确的要点。在准确识别二者的基础上,司法才能既避免错误保护公共领域知识,也避免错过保护值得保护的技术,厘清中医药知识产权的权利边界。 其次,要注重司法的科学性、技术性。强调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同时,也需要注意到目前中医药专利领域创造性不足的事实。对司法部门而言,必要时可以通过专家论证等形式征求专业意见,以确保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再次,应当完善配套制度。中医药与其他工艺有区别,对中医药而言,国家应结合中医药领域的特点及特殊保护需求,完善针对祖传秘方等对象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如建立商标、中华老字号海外抢注预警制度、健全道地中药材地理标志保护制度、非物质文化遗产利用制度,在现有的中医药品种保护制度下强调行政责任以外的民事救济途径,以及充分利用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等。 最后,解决当事人司法保护的积极性问题。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案件数量少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当事人选择司法保护的意愿不强。主管部门可以考虑探索通过政策鼓励的方式,鼓励企业主动开展二次开发与上市后再评价工作,进行专利布局,实现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逐步产业化,真正让行业主体重视知识产权,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引导中医药市场良性运行的价值。 (作者:邓 勇,系北京中医药大学岐黄法商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