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黎平:中医防治 守护健康******
光明日报记者 吕慎 陈冠合
近日,贵州省黎平县中医院蒋佐贵副主任医师来到黎平县永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对口医疗帮扶,他还特地带来了“防疫三宝”。这是该院根据有关专家推荐方,结合贵州地域、气候及人群体质等特点研制的“防疫中药汤剂、中药防疫熏洗包、中药香佩”,蒋佐贵一边向群众普及防疫知识,一边鼓励大家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据介绍,这些中药预防汤剂以中医药“三防”思想为指导,均严格按照建议处方按比例配药熬制,根据奥密克戎的流行病学特质、临床症状表现及病情发展特征制定而成,对提高人体抵抗力和免疫力、预防上呼吸道感染具有一定作用。
同时,医院不断派驻医院专家下沉,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强化基层医务人员技能和服务水平,方便当地百姓的看病需求。
蒋佐贵说,面对疫情,做好防疫知识普及是我们医生的责任,目前各种渠道的信息鱼龙混杂,群众难辨真伪,增加了大家的心理压力。经过我们几次面对面的讲解和演示,不仅群众战胜疫情的信心更足了,而且社区医院的医生们也获得了一次难得的培训机会。这次除了防疫之外,我们还通过中医适宜技术培训会等形式,针对颈肩腰腿痛、小儿发热感冒、腹泻等常见病、多发病进行理论知识讲述与临床经验分享。
永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郭医师说:“蒋老师的课程深入浅出,娓娓道来,让我们真切感受到中医的博大精深,坚定了我们发挥中医药独特作用、为守护健康助力护航的信心。”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17日 03版)
江秋莲:最后期限内未收到刘鑫赔付金,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月10日中午,江歌母亲江秋莲告诉澎湃新闻,她当天询问城阳区法院是否收到刘鑫的赔偿款,法院回复称经查询显示暂未收到。江秋莲表示其已向城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审核会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
2022年12月30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生命纠纷权案二审宣判,刘鑫被判赔偿江秋莲各项损失近70万元。
据青岛晚报报道,江秋莲代理律师黄乐平曾表示,依据法律规定,刘鑫应当在1月9日(含当日)之前完成赔偿,否则江秋莲可在1月10日起两年内向一审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青岛中院在二审判决中认为,刘鑫作为侵害风险的引入者和被救助者,未履行对救助者江歌负有的注意、救助、安全保障义务,对江歌遇害存在明显过错,其过错行为与江歌死亡后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刘鑫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青岛中院维持一审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此前,疑似刘鑫的微博账号曾在微博上就赔款向网友发起募捐,引发争议,此后该微博被封号。(澎湃新闻记者 廖艳 何沛芸)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